湖北恩施咸丰县2010年中央投资户用沼气省级配套资金项目建设物资(沼气饭煲)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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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湖北省咸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咸财采计 【****】***号计划函要求,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咸丰县生态能源局的委托,对其“咸丰县****年中央投资户用沼气省级配套资金项目建设物资(沼气饭煲)”采购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XFZFCG-****-**二、采购项目名称:咸丰县****年中央投资户用沼气省级配套资金项目建设物资(沼气饭煲)采购三、采购内容:沼气饭煲四、投标供应商资格和该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一)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投标供应商必须重合同、讲诚信、讲质量,没有不良市场行为。(三)所投货物必须符合NY/T****-****沼气饭锅标准,产品获得农业部沼气产品及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合格的检测报告;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期内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四)投标供应商在项目区域内须具有完善的销售网络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及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物流配送服务能力(五)投标供应商必须是沼气饭煲制造商或取得本项目授权的销售代理商。(六)税收部门出具的两年内税收无不良记录证明。(七)该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报名时间:****年**月*日-**月**日(上班时间)报名地点: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咸丰县楚蜀大道国税局十三楼)。报名要求:报名时必需向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本项目不接受传真和电邮方式报名。资格预审时间:****年**月**日*:**时资格预审地点: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咸丰县楚蜀大道国税局十三楼)。资格预审要求: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企业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沼气饭煲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给销售代理商授予的授权书原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农业部沼气产品及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提供的检测报告、税收部门出具的两年内税收无不良记录证明】(以上资质原件和复印件需分开密封递交,******鲜章)。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预审合格后,当日内在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七、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在开标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元,缴纳方式为现金或银行汇款。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开标时间:****年*月*日 *:**时。九、投标文件送达及开标地点: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咸丰县楚蜀大道国税局十三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 杨志宏(电 话 *********** ) 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何毅 潘凤电 话:****-*******传 真:****-*******邮 编:******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咸丰支行账 户 名 称:咸丰县财政局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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