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浙江诸暨八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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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文件链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技改项目陶朱街道聚力路*号浙江******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对厂区内现有垃圾焚烧炉进行一般工业固废掺烧,一般工业固废掺烧量不大于***t/d,垃圾焚烧炉***t/d焚烧规模不变。已按要求落实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环保手续。改建项目不增加污染物,可依托现有项目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增加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详见环评附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 传真:********通讯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暨东路**号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环评附件:浙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