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大田县均溪镇许思坑村文化活动中心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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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ointContent均溪镇许思坑村文化活动中心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均溪镇许思坑村文化活动中心 已由 上级部门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许思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 一事一议及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许思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大田县均溪镇许思坑村;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
(*)工程类别: 建筑工程 ;
(*)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招标范围和内容均溪镇许思坑村文化活动中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 ;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个日历天,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含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根据闽建筑[****]*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被列入福建省、三明市或大田县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欠薪黑名单的投标人,在执行期间不得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该项目将严格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号)进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月**日至**** 年**月**日上午 ** 时 ** 分至 ** 时**分,下午 ** 时 ** 分至 ** 时 ** 分(法定节假日包含),到 福建******大田分公司(大田县均溪镇宝山路***号*楼)采用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预算书、电子文档及招标图纸等资料另行发售,售后不退。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K=**%) 。
*.*定标办法: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年**月**日 **:**之前 。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肆仟元整(¥****元) 。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场现金提交形式(投标保证金用牛皮信封包封,并在包封上清楚注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授权委托人签字)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分,递交地点:大田县均溪镇政府招标办二楼会议室。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及大田县均溪镇人民政府广告宣传栏上发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将通过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通知,务请投标人予以关注。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许思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许思坑村
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地址: 大田县均溪镇宝山路***号*楼
联系人: 唐女士 电话: *********** 监督部门:大田县均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Epoint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