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同安区村集体发展用地工作组关于村集体发展用地项目运营合作商的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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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发展农村经济,集约高效开发集体发展用地,在发展用地项目开发建设前,根据“运营先行”的发展理念,为村集体发展用地项目提供运营保障。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区村集体发展用地意向项目投资方、运营方及策划团队。一、项目情况截至目前,我区十余行政村已储备用地面积超过***公顷净地资源,本次通过公开征集确定意向运营合作单位的共有**宗发展用地项目,用地面积共***.**亩,可布局租赁住房、商场、酒店、通用厂房、体育综合体等多样业态。二、公开征集意向合作方资格要求(一)意向项目投资方、运营方、策划团队申请条件*.申请范围:包括但不局限于国有企业(中央、省、市属)的各类资信好、实力强的适格企业;*.综合实力: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和风险控制能力,近三年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资产负债合理,企业信誉良好。(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基本情况表,包括:企业名称、住所地、注册资本、企业性质、主要负责人、主营业务等;*.合作意向方案,包括:可认缴出资总额、投资存续期限、预期收益率;*.企业综合实力自我评价,包括:企业三年财务指标、运营情况、项目运作/策划经验、本区域内项目成功案例等;*.若申请人为分支机构,须提交总机构授权书;*.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其他需要的材料。提交申请意向时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天内,截止时间****年**月**日**:**。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银湖中路*号(同安区人民政府*楼***室)。现予以公告。附件:**宗村集体发展用地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