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广州市海珠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海珠区机关大院周界围墙红外报警系统项目(GZIT2012-ZB0459)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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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海珠区机关大院周界围墙红外报警系统项目(GZIT****-ZB****)中标公告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州市海珠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于****年**月*日就广州市海珠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海珠区机关大院周界围墙红外报警系统项目(项目编号:GZIT****-ZB****)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人名称:广州市海珠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海珠区机关大院周界围墙红外报警系统项目。三、项目编号:GZIT****-ZB****。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一)采购内容:广州市海珠区***号大院围墙周界安防监控报警系统改造。要求在海珠区机关大院周边围墙,新建至少**套红外对射探测器,在原监控中心安装一套报警主机,并配置警号及报警联动输出设备,另外新增一定数量监控点,由高速球与红外夜视固定点摄像机组成。与旧有外围视频监控系统组成全新的外围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大院外围监控零盲点。视频监控系统需要同步接收报警系统发送的报警信号,并能对报警事件联动响应,自动调看报警点附近的现场图像。系统建成后,将对海珠区机关大院全周边围墙的全部区域实现全天候的实时监控和录像,并达到监控中心的统一管理效果。新建的监控设备与外围报警设备与旧有外围监控设备需更换全新的供电系统,实现监控中心内对外围监控与报警设备的统一供电控制。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二)实施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指定地点。(三)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实施,用户初验通过后三个月为试运行期,试运行期结束后进行验收。六、评审信息(一)评审日期:****年**月**日。(二)评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楼第四会议室。(三)评审委员会成员:丘艳琳、李力、程建兴、刘海明、苏德志。八、中标信息评审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中的评审办法审议和综合评估,结果如下:(一)中标供应商名称:广******。(二)中标供应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号大院**-*栋七楼***-***室。(三)中标金额:***,***.**元;中标服务费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可在本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到我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服务费已到我中心账户上,提交已交纳中标服务费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进账单原件。中标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将合同送到我中心,并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相关手续;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本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我中心将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供应商账户,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现金送款单必须注明以下内容:收款单位全称: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账号:***************款项来源:GZIT****-ZB****。九、联系事项: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网址:http://***.******.***.cn/;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和下午*:**-*:**时。采购人联系人:翁胜全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