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款箱指纹交接智能终端系统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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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款箱指纹交接智能终端系统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款箱指纹交接智能终端系统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受中国******北京分行的委托,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款箱指纹交接智能终端系统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一、采购单位中国******北京分行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款箱指纹交接智能终端系统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内容拟采购一家指纹交接智能终端系统服务商,为有效防范款箱交接环节资金安全隐患,为招标人**个上门收款单位提供识别款箱交接双方人员身份信息的指纹交接智能终端系统服务,该系统应与北京振远护卫中心款车指挥系统进行联网,且实现款车押运人员与上门收款单位交接人员信息数据共享。单一来源邀请供应******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款箱指纹交接智能终端系统服务采购项目于****年*月**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cn)和中国邮政官方网站(***.******.***.cn)上发布了第一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截止到****年**月*日**时**分,仅有*家投标人报名本项目。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本次招标投标人少于*个,不符合开标要求,首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本项目于****年**月**日在相同的网站上发布了第二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截止到****年**月**日**时**分,仅有*家投标人报名本项目。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本次招标投标人少于*个,不符合开标要求,第二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根据《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款箱指纹交接智能终端系统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实施方案的请示》相关规定:“若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只有两家供应商可供选择的,本项目将转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实施;若经两轮公开采购未能成立,且第二轮公开采购只有一家供应商合格的,本项目将转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报名本项目*家投标人中的*家投标人通过邮件告知将不参与本项目,本项目将转用单一来源采购方******联系人及电话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刘飞电 话:***********电子邮箱:******.com七、公示期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个日历日。八、异议的受理方式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日内有效,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实名反馈。****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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