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包钢法律事务部采购律师服务(自然人诉内蒙古广厦建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包钢股份建设工程施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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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DO********项目名称包钢法律事务部采购律师服务(自然人诉内蒙古******、包钢股份建设工程施工案)发布日期****/**/**报名截止日期****/**/** --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 **:**开标日期时间****/**/**-- **:**项目类别服务 单价含税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米)项目公告内容尊敬的供应商:
包钢法律事务部采购律师服务(自然人诉内蒙古******、包钢股份建设工程施工案)项目单源直接采购已具备洽谈协商条件, ******参加,贵公司收到本商榷函后,请于约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进行协商洽谈。 *.采购人联系方式:采 购 人:包头钢铁(集团)******法律事务部
地 址: 包钢
联 系 人: 张建芳
联系电话: ******* *.项目名称:包钢法律事务部采购律师服务(自然人诉内蒙古******、包钢股份建设工程施工案) *.项目编号DO*********.拟采购项目说明项目DO********,包钢法律事务部采购律师服务(自然人诉内蒙古******、包钢股份建设工程施工案) ,内容如下,明细详见附件(如有)
拟采购内容、采购范围:诉讼一审、二审代理。标段 名称 服务期限(维检修项目为计划工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 自然人诉内蒙古******、包钢股份建设工程施工案 一审二审 一审判决取得后支付**%,取得终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支付**%。 **,***.** *.***.单源直接采******采购管理办法,本项目单源直接采购适用条件为:a*.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经非招标采购后,响应供应商为一人,经委托单位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批准;*.拟定供应商名称、地址拟定供应商名称:经世律师事务所
拟定供应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号中房大厦*层*.拟商榷的时间、地点拟商榷时间及地点:采购人自行决定*.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米)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杜艳彬 ****-******* ;
业务部长:李广美****-*******
客服专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