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设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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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设置公告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徐州市安全生产条例》《徐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结合经开区实际,对全区****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设置公告如下:
一、布点范围
按照《徐州市安全生产条例》和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限制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决定,自****年*月*日起,经开区辖区范围内淮徐高速公路(徐州东站东高速公路)以西为禁放区,严禁烟花爆竹销售、买卖及燃放;徐庄镇全区域及大庙街道、大黄山街道、金龙湖街道淮徐高速公路以东区域为非禁放区,可以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实行专店经营。
二、布点原则
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综合镇(街)区域面积、人口分布、经济发展、环境条件等情况,按每****-****人设置*个零售经营店(点)。
三、布点条件
零售场所选址与外部距离、面积和存放限量、平面布置、建筑结构、消防和电气、经营行为以及安全管理应当符合《徐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等相关规定。
四、经营类型
烟花爆竹零售场所(专营店)内仅可从事烟花爆竹零售业务,严禁与其他物品混合存放、经营。
五、申报时间
拟申请业主于****年**月**日前到所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办公室报名,镇(街)对零售场所按照布点规划进行选址确认。
六、申报地址及电话
*.徐庄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办公室***室,****-********;
*.大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办公室***室,****-********;
*.大黄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办公室***室,****-********;
*.金龙湖街道 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办公室***室,****-********。
特此公告。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年**月**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