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关于开展2024年麦播期重大病虫草害防控资金补助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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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和全省麦播期重大病虫草害防控工作会议要求,为做好小麦茎基腐病等麦播期重大病虫草害防控工作,鹿邑县农业农村局整合节余的中央财政农作物病虫防治资金,对****年麦播期重大病虫草害防控给予资金补助。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的通知》(豫财农水〔****〕**号)财政专项节余资金**.*万元。  二、实施内容及实施范围  通过先拌后补方式,开展****年麦播期重大病虫草害防控小麦种子包衣或药剂拌种防治补贴。实施面积*万亩,补助标准为每亩*元。实施范围为各种子繁育单位在我县申报的繁育基地及我县小麦绿色防控示范区。  三、实施要求  各种子繁育单位及我县小麦绿色防控示范区新型经营主体于****年**月**日前向鹿邑县农业农村局植保植检站申请,并在监督下选用有效药剂进行种子包衣或药剂拌种。种子包衣或药剂拌种完成后,由种子繁育单位及县小麦绿色防控示范区新型经营主体将种子包衣或药剂拌种照片、购药发票等手续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财政部门申请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发放到种子繁育单位及新型经营主体。  各种子繁育单位应在播种前向本地植物检疫机构申报繁育基地地点、面积,播种前必须精选种子,并在植物检疫机构监督下选用有效药剂进行种子包衣或药剂拌种。凡没有提前申报、繁殖材料来路不明的基地,一律不作为种子田对待,不安排产地检疫,不给予种子包衣或药剂拌种防治补贴。  鹿邑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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