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中潼南区虚拟电厂管理平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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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潼******(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潼南区虚拟电厂管理平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分包号及分包名称最高限价 (万元)中标人数量(名)投标保证金 (万元)备注潼南区虚拟电厂管理平台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通信或互联网技术开发或云计算相关内容。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内容的书面承诺,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上述情形任一条件不满足参与本次采购的,任何时候一经查实,按无效处理。已中选的,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已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四.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开选现场需提供相应手持件,以确定身份合法性: (*)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年*月至****年*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供投标人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年*月至****年*月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将由评选委员会作无效处理。 特别提醒: (*)上述所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由投标人编入投标文件中。上述资格要求若有一项不满足则投标文件由评选委员会作无效处理。 (*)采购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提供的资料,若在评审期间有投标人投诉并经查实或评选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或虚假承诺,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若在评审结果公示期间或合同谈判过程中有投标人投诉或经采购人核查,并查实中选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或虚假承诺,将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或虚假承诺,采购人将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五、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时**分止;各投标人在招标件发售期内,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地产大厦二号楼**楼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招标文件购买费为:****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 (二)投标人须满足以下四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按时签到; *.缴纳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 *.递交了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地点: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潼南区江北新城国防大厦,江北新城武装部背后)二楼本项目投标文件接收处,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并签到,投标截止时间后送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以受理。 (四)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时**分。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时**分。 (六)投标开始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时**分。 (七)投标地址: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六、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形式:网银 (二)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本项目招标要求各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元。 (三)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由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转账到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关联的相关保证金帐户上。银行名称: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潼南支行银行账号:*************************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必须******基本账户按所明确的保证金缴纳账号进行缴纳,并确保到账,否则视为投标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附言上注明:潼南区虚拟电厂管理平台项目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在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以便核实保证金。 特别提醒:各投标人自行考虑转账时间、转账及到账风险,同时附言清晰,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到账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保证金退还方式 *、中标通知书发出*个工作日内,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除中标候选人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户许可证)。 *、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采购合同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中标人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中标通知书要求签订合同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更正、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九)严禁围标、串标、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 (十)本公告在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潼****** 联系人:李老师、郑老师 电话:***-******** 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金佛西路***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重庆市北碚区蔡家自贸区总部基地*号楼A座*楼 电 话:李老师 地 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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