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枣强县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管控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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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 项目概况 枣强县****年大气污染防治管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cn/)自行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 项目名称:枣强县****年大气污染防治管控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聘请第三方技术团队提供本地化服务,建立枣强县精细化的污染源排放管控清单,为精准治霾实现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提供科学支撑。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cn/)自行下载 方式:其它 售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按照冀财采[****]**号文件规定,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双盲”评审。投标文件应按照双盲要求分开编制商务标和技术标,技术标中不能出现涉及供应商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盲评”。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冀财采[****]*号),本项目不收取供应商投标保证金。 *、依据《河北省****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冀财采[****]*号,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 *、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出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需从“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方式进行采购,与本项目相关的文件获取、投标文件上传、解密、开标等各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供应商无需到现场,特此说明。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枣强县分局 地址:枣强县建设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前进南大街***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颖 电话:****-*******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