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庄河市消防大队防灾减灾装备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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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庄河市消防大队的委托,对庄河市消防大队防灾减灾装备器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一、采购内容防灾减灾装备器材 一批包括:雷达生命探测仪、漏电探测仪、毁锁器、组合式液压切割破碎工具组、无齿锯、冲击钻、凿岩机、乙炔切割器、手持式钢筋速断器、海事电话、气动起动气垫共十一种装备。其中除了毁锁器、乙炔切割器、气动起动气垫外均需提供进口产品,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在营业执照上有相关的经营范围;(*)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辽宁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商的授权经销证明原件;(*)进口产品必须提供产品海关历史报关记录。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三、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即日起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每日*:**--**:**、**:**--**:**北京时间),供应商可到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地址:庄河市公共服务中心(市政府右侧)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有效经销授权原件、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售后委托协议原件及以上所述相应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放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庄河市公共服务中心(市政府右侧)二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按时参加开标会议。五、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 购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庄河市消防大队联 系 人:胡文生联系电话:****-********集中采购机构: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 址:庄河市公共服务中心(市政府右侧)***室项目联系人:宋永成联系电话:****-********传 真:****-********六、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