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柯城生态工业园产业孵化中心建设项目[A330802000624001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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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id="litPosition"澄清修改信息/span项目名称:柯城生态工业园产业孵化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代码:****-******-**-**-******招标人:名称:衢******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兴航路 *** 幢 *** 室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号亿兆大厦**-**层联系人:陈凌云联系人:郑芳电话:***********电话:***********标段(包)名称:柯城生态工业园产业孵化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标段(包)编号:A**********************澄清、修改对象:招标公告澄清、修改内容要点:柯城生态工业园产业孵化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澄清公告项目编号:KC**************各潜在投标人: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最高投标费率为*.** %(含)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万元,最高投标费率为 *.** %(含)”。本项目设计要求一律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五章设计任务书为准,招标公告中项目概况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硬性要求,设计方案布局合理,符合相关行业法律法规及标准即可。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资信标:“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中:如设计合同不能完整证明项目类型(或设计内容或建筑面积)的,则需另行提供业主证明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修改为:“如设计合同不能完整证明项目类型(或设计内容或建筑面积)的,则需另行提供项目图审合格报告或业主证明文件(格式详见附件)。”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中“如设计合同不能完整证明项目类型(或设计内容或建筑面积)或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身份信息的,则需提供业主证明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修改为:“如设计合同不能完整证明项目类型(或设计内容或建筑面积)或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身份信息的,则需另行提供项目图审合格报告或提供业主证明文件(格式详见附件)。”*.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支付方式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备注第一次付款完成初步设计并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支付暂估合同价的**%第二次付款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审,取得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支付支付暂估合同价的**%第三次付款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支付支付至合同价的***%。修改为: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备注第一次付款完成初步设计并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支付暂估合同价的**%第二次付款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审,取得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支付支付至调整合同价的**%第三次付款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支付支付至调整合同价的**%第四次付款项目通过工程结算审计,扣除设计人违约金后支付至调整合同价的***%*、原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QZZF文件)现做出修改。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QZCF的文件)、招标文件正文已重新生成,具体内容以本次生成的为准,在本次澄清文件附件中下载,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更新。衢******浙江**********年**月**日行政监督机构: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信息来源: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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