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岳阳县城市治安电子防控系统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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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岳阳县公安局的委托,并经岳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湖******对岳阳县城市治安电子防控系统工程政府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购买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内容、要求:*、项目名称:岳阳县城市治安电子防控系统工程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岳阳县城市治安电子防控系统工程建设所需设备、安装及售后服务,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采购编号:RWZCZB**-G******、资金来源:财政拨款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近*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单位壹级资质;*、投标人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可只提供身份证)******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个月以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近*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安防资质证、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湖******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资料不齐全的,本代理公司将不予受理。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交湖******留存。开标时将检查以上资格证件的原件或影印件(原件扫描后的彩色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应是投标单位的固定工作人员,一个投标人只能购买一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留下自己的真实电话号码并时刻保持畅通,以便于联系。否则因联系不到而造成投标人权益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报名及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年 ** 月*日 * 时 * 分至 **** 年 ** 月**日**时**分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于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在岳阳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岳阳县)二楼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采购人名称:岳阳县公安局地 址:岳阳县联 系 人:毛罗生 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地址:岳阳市金鹗中路中环大楼六楼联系人:戴开君 联系电话:***********采购监管机构:岳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 系 人:刘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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