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信丰二中迁建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10KV配电新建工程项目(项目编号:GZJD2012-XF-J004/1)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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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信丰县政府采购办(****)部门***号批复,赣******受信丰二中迁建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对**KV配电新建工程项目进行了竞争性谈判,因法定原因该项目废标,现对其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GZJD****-XF-J***/*(二)招标内容:品目项目名称数量单位主要技术规格要求品目一**KV配电新建工程(国产产品)*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三)采购项目要求”(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针对本项目授权的指定代理商的资格证明(原件);*、投标人具备国家电力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五级及以上许可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北京时间),在赣******(信丰县桥北圣塔路**号 建设银行四楼)购买,标书工本费***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以前,以现金进账或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圆整(¥****元),以实际到账为准,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持验收合格单原件、发票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及缴交保证金凭证退还。履约保证金由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金额的*%向采购单位缴交,待货物全部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年**月 **日下午**∶**(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赣******(信丰县桥北圣塔路**号 建设银行六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七)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赣******招标机构:赣******详细地址:信丰县桥北圣塔路**号(建设银行四楼)联 系 人:何磊电  话:****-******* *********** 传 真:****-*******开户名称:赣******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信丰分行帐 号:**** **** **** ****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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