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鹤峰县中心粮库电子汽车衡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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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中心粮库电子汽车衡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要求,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县粮食储备中心的委托,于****年**月*日上午就“电子汽车衡”进行了询价采购,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而废标。采购单位调整规格参数,现就电子汽车衡进行二次询价采购,欢迎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与。一、项目编号:HFXZFCG****——***  二、项目名称:鹤峰县中心粮库电子汽车衡三、项目内容:电子汽车衡*台供货安装调试及基槽施工材料及工资。*、采购规格、数量:电子汽车衡*台,规格:****米,SCS-***T,分度值**Kg。单台配置如下:配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秤体Q***B /**mm面板/U型钢主梁*台套数字称重传感器中航DHM*A-**T*套数字称重显示器上海耀华DS*Q**套数字接线盒上海耀华六芯*个打印机日本松下KX-P****+*台大屏幕上海耀华*寸高亮*个电缆信号线四芯若干米*、采购内容:设备制作、运输、卸车、安装、调试、基槽施工材料、工资。*、执行标准:按国家Ⅲ级标准生产。*、服务范围:*)供方方派技术人员负责对司磅员进行免费培训;*)产品保修期*年,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修期免费修理;*)产品提供终身维护(只收材料成本费);*)在接获维修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维修点。*、交货期限:**天。四、供应商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备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等证件;*、投标人法人代表应亲临现场并出示其身份证明,若本人不能出席,则须委托他人参加,被委托人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询价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五、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年**月**日下午**:**前。  六、领取询价文件地点: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  七、递交报价文件时间: ****年**月**日上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八、递交报价文件地点: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  九、询价币种:人民币。  十、成交原则: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为最终结算价(包括货物价、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费、安装费、基槽施工材料、人工工资及各种税费等),采购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税费。  十一、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款。  十二、报价文件要求:报价文件含报价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售后服务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报价表含项目内容所述内容,汽车衡须有配件分项报价,报价表中须说明配件的生产厂家、规格及技术参数。十三、联系电话(传真): 采购中心 ****-*******中心粮库  ****-******* 田先生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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