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宜都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虚拟演播室灯光、声学装修及虚拟设备招标文件调整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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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关于虚拟演播室灯光,声学装修及虚拟设备的招标公告现已发出,根据投标人反映的情况和意见,为确保让更多的商家参与竞标,我局对招标文件现做如下调整:将公告中第四条,第*款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调整为:“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在***万元以上的经销商或生产商,具备从事虚拟演播室技术搭建的专业单位”。特此声明宜都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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