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打击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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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辐射安全违法行为,全面落实核技术利用单位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辐射安全隐患,严防辐射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核与辐射安全可控,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持续深入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按照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重点工作安排,结合“双随机”检查、群众信访举报及相关行动方案等,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人次,针对**家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是否正常使用、辐射安全防护设施运行情况、法规执行情况、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展开详细排查。经检查,发现存在辐射安全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问题单位*家,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对*家单位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责令其**日内申请办理延续手续或将放射装置交回生产单位、或送交放射性废物集中单位贮存,*家单位均在**日办理完成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延续手续,并向旗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备案。下一步,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将围绕全市辐射安全执法要点,根据辐射安全执法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辐射安全执法检查程序,对核技术利用单位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