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凉山公开招标采购西昌学院南、北校区户外全彩LED显示屏设备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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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标题:公开招标采购西昌学院南、北校区户外全彩LED显示屏设备投标人资格要求原公告标题:公开招标采购西昌学院南、北校区户外全彩LED显示屏设备更正事项: 招标更正行政区划:凉山州项目编号: LSZC***-***采 购 人: 委托招标单位/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中介机构编号:更正公告日期: ****年**月**日**时**分原公告日期:****年**月*日**时**分更正理由: 更正内容: 投标人资格补充说明如下:*.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投标人应在凉山地区设有明确的售后服务维修机构,须分提供售后服务维修机构(提供当地工商部门的注册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工作机构名称、地址、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具备承担售后服务的必备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全彩LED屏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不接受制造厂家办事处及其他分支机构的授权】;*.所投设备(全彩LED屏)制造商须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CQC产品证书。联系人/联系方式: 其它内容: 备 注: 附 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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