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全南县财政局“四项举措”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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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为持续规范政府采购流程,加大监管力度,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工作提质增效。全南县财政局立足职能,把握新形势新要求,多项举措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一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严格要求各采购单位执行全县规范统一的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健全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政府采购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全面梳理政府采购《业务流程操作规范》,简化政府采购审批程序,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完善“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细化和完善我县电子化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实施办法,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序推动我县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深化。
二是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要全程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坚持“过紧日子”思想,科学合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无预算不采购,超预算不采购”,强化政府采购的预算约束,按照科学合理、厉行节约、规范高效、权责清晰的要求,切实履行好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主体责任,及时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将政府采购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在全南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模块及时发布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文件,方便采购参与各方及时了解政府采购相关政策。通过政府采购网全面公开政府采购意向公告,招标中标及合同公告等信息,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采购人主体责任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依法实施采购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采购程序的合规性、供应商选择的公正性、采购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等方面。通过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确保政府采购活动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