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更换标志标识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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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背景及采购内容 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采购人)拟采购更换标志标识服务,现向社会公开采购服务单位。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更换标志标识项目。 采 购 人: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项目地点: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魁奇路大厅、智慧新城大厅。 项目预算费用:******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天内。 项目内容及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为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两大厅(魁奇路大厅、智慧新城大厅)提供更换标志标识服务。具体项目内容详见附件(更换标识标志的规格数量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参加竞争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三、响应文件提供要求(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一)供应商响应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报价表(详见附件); (三)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 (四)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应准备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每套响应文件封面需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所有响应文件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 四、递交响应文件 有意向的供应商应按要求编制并密封响应文件,请于****年**月*日上午*:**-**:**由供应商代表递交至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魁奇路大厅*楼***办公室。 五、评比办法 本项目采用竞价形式进行采购,采购人根据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根据有效报价确定中选单位。 六、其他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内通过电话方式向联系人进行咨询。联系人:彭先生,联系电话:****-********。 附件:*.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更换标志标识需求.xls *.供应商报价表.xls 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年**月*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