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北潼南区老旧小区居民餐饮油烟集中治理试点示范项目&小型焚烧炉购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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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 重庆潼川******(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潼南区农业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潼南区老旧小区居民餐饮油烟集中治理试点示范项目&小型焚烧炉购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 (元)投标保证金 (万元)中标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潼南区老旧小区居民餐饮油烟集中治理试点示范项目&小型焚烧炉购买项目*******.****其他未列明行业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份额给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不低于**%部分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合同份额给中小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其中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即小微企业承接比例不得低于**%)。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采购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时** 分止;各投标人在采购文件发售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法人章)在重庆潼川******获取采购文件资料。采购文件购买费为:****元/份(现金缴纳,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缴纳。 (二)投标人须满足以下四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按时签到; *.缴纳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 *.递交了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地点: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潼南区江北新城国防大厦,江北新城武装部背后)二楼本项目投标文件接收处,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并签到,投标截止时间后送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以受理。 (四)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时**分。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时**分。 (六)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时**分。 (七)开标地址:同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四、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人通过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金额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即到账时间) 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采购人接受投标人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大写:叁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账户: 银行名称: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潼南支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特别说明:中标单位应在结果公示期满后及时到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并将采购合同原件交至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否则造成投标保证金延迟退还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潼南区农业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老师 电 话:*********** 传 真: 地 址:重庆市潼南区太安镇罐坝村一社(潼南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潼川****** 联系人:周老师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地 址:重庆市潼南区江北新城凯利大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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