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青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申报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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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号)和《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精神及要求,我区对照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的全部指标进行自评自查,认为已经符合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要求,决定申报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省级评估认定。现将申报情况进行公告。联系部门: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联系电话:***-********附件:*.青山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申报表*.青山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工作自评报告青山区人民政府****年**月*日附件: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申报表.pdf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自评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