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广州市花都区国家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更正公告GPCGD12C116FG11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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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GPCGD**C***FG***F]各投标人:我中心就****-**-**发布的广州市花都区国家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采购编号:GPCGD**C***FG***F)的采购文件做作如下澄清、说明和补充规定。一、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采购文件P**,商务评审表,*、在管项目获奖情况,评分细则修改原文为:“****年以来在管项目有获得“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单位”称号的证书:有则**分,无则*分”修改为:“****年以来在管同类项目有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的证书:有则**分,无则*分”*、更正日期:****年**月*日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该更正公告后,在文末签收处盖章签字后即回传我中心确认。确认已收到本通知,特此通知。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花都区国家税务局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址:***.******.***)集中采购机构地点:广州市越华路***号之一*楼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丘先生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传真:***-****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我司已收到GPCGD**C***FG***F更正公告签收处: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