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关于开展苍南县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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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开展苍南县****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有关规定,决定对申请苍南县****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统一安排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体检对象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并通过网报系统审核的对象(名单详见附件)。二、体检时间 (一)**月*日(星期一)上午*:**(半天)(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三、体检地点苍南县人民医院门诊二楼健康管理中心(灵溪镇玉苍路****号)四、体检费用体检费由申请认定人员自理:幼儿园已婚***元;幼儿园未婚***元;中小学***元。五、注意事项(一)参加体检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先到工作人员处签到、领取体检表,再缴费体检。(二)体检无需空腹。(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在认定体检时,经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医生现场确认已怀孕的,可以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的人员一律不免检胸透。(四)五官科视力检测,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须达到*.*以上,请根据自己的情况佩戴好眼镜。(五)体检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指挥,服从管理。(六)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统一交给前台相关工作人员。附件:苍南县****年下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苍南县教育局行政审批科****年**月*日 附件:苍南县****年下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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