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鹤峰县环境监测站实验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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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要求,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县环境监测站实验设备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项目编号:HFXZFCG****——***  *、项目名称:鹤峰县环境监测站实验设备*、项目内容:*)设备清单:溶解氧测定仪*台,超纯水机*台,烟气处理器*台,BOD培养箱*台,超净工作台*,COD自动回流消解装*台,不锈钢内胆电热干燥箱*台,立式自动压力蒸汽灭菌锅*台,四联电炉*个,电热板*个,不间断电源*台,生物显微镜*台,隔水式电热恒温培养箱(微电脑)*台,万分之一电子分析天平*台。具体规格及技术参数详见鹤峰县政府采购项目报价表及仪器设备参数。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天。*)采购内容:供货、安装、培训及后期服务。*)送货地点:鹤峰县环境监测站实验室。*、供应商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备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  *)投标人法人代表应亲临现场并出示其身份证明,若本人不能出席,则须委托他人参加,被委托人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询价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年**月**日**:**前。  *、领取询价文件地点: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年**月**日上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  *、询价币种:人民币。  **、成交原则: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为最终结算价(包括货物价、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费、安装费、培训费、人工工资及各种税费等),采购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税费。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款。  **、报价文件要求:报价文件含报价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售后服务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报价表含项目内容所述内容,有分项报价,报价表中须说明设备的生产厂家、规格及技术参数,须满足采购方的技术参数要求,不得出现副偏离。**、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采购中心 滕先生 ****-*******    环境监测站 吕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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