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陀搬迁临时办公用房及展厅租赁项目采购失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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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刘海粟美术馆的委托,对搬迁临时办公用房及展厅租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投标不足三家,本项目采购失败,特此公告。一、采购人:刘海粟美术馆二、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弄**号联系人:裴隆电 话:********三、项目名称:搬迁临时办公用房及展厅租赁项目项目编号:招**-****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五、本项目延长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六、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七、采购失败原因:有效投标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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