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奉贤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信息2012-171——有关奉贤区民防办购置化学救援专用设备车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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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使用单位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请对本采购信息感兴趣的并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的,按照以下文要求进行报名。一、项目内容:SHF****TXHFJ** 化学救援专用设备车 数量:*辆二、项目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三)必须是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四)所投车辆须符合市、区民防救援车辆统一的要求;(五)厂商须具有消防车生产改装的资质;(七)投标人须提供上牌服务;(五)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三、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一)已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登记的证明资料(打印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已登记的供应商页面)(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四)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厂家关于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五)车辆改装资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四、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年**月**日 下午**:**~**:***、报名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上海奉贤南桥环城东路***号丽洲大厦**楼****室)。五、联系方式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号**楼(丽洲商务)联系电话:********联系人:夏苏璟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报名资格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报价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