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关于2024年江西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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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江西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我厅在全省开展了****年江西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本次评估参评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共***人,其中评估优秀**人、合格***人、不合格*人、丧失传承能力*人。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年**月*日至**月*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厅反映(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逾期的异议不予受理。电子邮箱:******;邮寄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卧龙路***号省行政中心西*栋***室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邮编:******。附件:图片附件****年江西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汇总表.xlsx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