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楚雄市教育局2011年农村中小学食堂条件改善试点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楚雄市教育局****年农村中小学食堂条件改善试点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受楚雄市教育局的委托,对楚雄市教育局****年农村中小学食堂条件改善试点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代理服务,现邀请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项目名称:楚雄市教育局****年农村中小学食堂条件改善试点工程项目。*、招标范围、交货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详见货物需求清单。*.*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内到货并验收合格完毕。*.* 交货地点:各学校。*、最高限价:A包******元 ;B包******元 ;C包******元;D包******元 ;E包******元。*、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 供应商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厨房设备的生产、加工及销售。*)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企业信誉及服务能力;在云南省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以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非云南省注册的投标单位需在云南省内有直属售后服务机构(分公司或办事处)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房屋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按包进行货物整体投标报价,不允许拆包,否则视为无效。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出示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理人购买)、非云南省注册的投标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房屋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以供查验。同时提交一份以******留存。*、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申请人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下午**:**-**:**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楚雄分公司(云南省楚雄市灵秀路***号)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A包 *** 元;B包 *** 元 ;C包 *** 元 ;D包 *** 元 ;E包 *** 元。售后不退。*、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为****年 * 月 * 日下午**:**时(北京时间),提交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为****年 * 月 * 日下午**:**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楚雄市教育局办公地址:联 系 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址:云南省楚雄市灵秀路***号联 系 人:陈婕联系电话:****-*******传 真:****-*******帐户名称:******楚雄分公司开户银行:******楚雄南路分理处银行帐号:********************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