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汉寿县南岳路实验学校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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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汉寿县南岳路实验学校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汉寿县南岳路实验学校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汉寿县南岳路实验学校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二、政府采购编号:HS****-**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GF****-C-**三、招标内容:笔记本电脑***台,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每天*:**~**:**,**:**~**:**(北京时间)。六、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到湖南******(常德市中德时代广场**楼)购买。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的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原件(均需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并应办理购买登记手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八、招标文件售价:每份***元,售后不退。九、招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十、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十一、开标地点: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汉寿县国土大厦三楼)。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采 购 人:汉寿县南岳路实验学校地 址:汉寿县南岳路联 系 人:周子猛 电话:***********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地 址:常德市滨湖路***号成城中德时代广场**楼联 系 人:蒋辉勇 邮编:******电 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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