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关于: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桃花山公园木栈道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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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招标代理机构)受泉州市丰泽区******(采购人)的委托对泉州市桃花山公园木栈道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招标编号:QZJL*********R*、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施工企业必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资质;投标人无不良的纳税记录;投标人应遵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条例;满足上述全部条件者可成为投标人。*、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元,超过最高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即日起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下午*:**—*:**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按下述地址到泉******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泉******五楼会议室(泉州市西环路***号北峰供销社大楼五楼)*、投标报名地点:泉*******、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阮女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招标文件》的获取: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即日起,按下述地址到泉******领取(或邮寄)《招标文件》,或上网下载。每份文件售价人民币***元。需邮寄的另支付邮寄费人民币**元。**、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西环路***号北峰供销社大楼五楼(霞客酒店左边)。E-mail: ****** 邮 编:******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小郭、小林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收款人:泉******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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