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临土告字[2012]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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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宗地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永丰镇中心大道东侧(留贤村) 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起始价: ****万元加价幅度: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通过资格审查后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有囤地及闲置土地、有行贿纪录和目前尚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除外)。非临海房地产企业中标后,须三十天内在临海******进行开发,并以该企业名义竞买者可于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上午**时止,到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土地招投标)窗口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单位竞买者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携带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个人竞买者携带身份证。竞买者可于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上午**时止,到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土地招投标)窗口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单位竞买者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携带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个人竞买者携带身份证。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确认其投标资格。成交者保证金转作竞得地块的出让金,余额出让金和土地契税在****年 月 日全部交清,未成交者则于竞投后五天内凭身份证和保证金凭证如数退还(不计息)。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土地招投标)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 在 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招标室 进行。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出让地块采取增价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如遇报名不足三家,则转为挂牌报价出让。拍卖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配套设施费和土地契税。中标单位受让土地后,根据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的临建规设函[****]**号编制建设方案。规划设计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平方米,建筑总高度(自室外地坪算起)不高于**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通过资格审查后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有囤地及闲置土地、有行贿纪录和目前尚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除外)。非临海房地产企业中标后,须三十天内在临海******进行开发,并以该企业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土地招投标)窗口联 系 人:张女士、郏女士联系电话:********、********开户单位:临海市土地储备中心开户银行:市工行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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