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峨山县人民医院拟单一来源采购“峨山县人民医院呼吸与重症医学科血气分析试剂采购项目”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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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山县人民医院拟单一来源采购“峨山县人民医院呼吸与重症医学科血气分析试剂采购项目”。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峨山县人民医院呼吸与重症医学科血气分析试剂采购项目二、采购内容及要求:峨山县人民医院呼吸与重症医学科拟采购一批专机专用的血气分析试剂耗材用于临床检验。三、采购预算:约¥******.**元/年,供应商按采购人实际需求分批供货、据实结算,供货方式为订单采购:每批次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及供货数量,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供货配送服务。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说明:参照云政办函〔****〕*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的通知及其解读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按照峨山县人民医院内控制度要求,经峨山县人民医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同意采用单一来采购方式进行采******是一家合法注册在中国境内从事诊断产品的经营、销******,且我单位的血气分析仪由该单位提供,现需采购一批专机专用的试剂耗材用于临床检验。该项目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号)第二条第一款中第七项规定:“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的要求。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五、拟定供应商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高新区茭菱路****号西城心景休闲广场西塔十三楼****、****号六、公示期限:现予公示五个工作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云南******,由云南******进行答复。七、联系方式:采购人:峨山县人民医院单位地址:峨山县双江街道练江北路**号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单位地址: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兴旺综合楼二楼(玉溪第一小学山水校区对面)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