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4年11月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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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科达威电源线生产项目上杭县临城镇黄竹村工业区黄竹大路**号上******龙******租赁福建******位于上杭县临城镇黄竹村工业区黄竹大路**号闲置厂房作为项目建设用地,主要生产电源线,工艺仅分割、压接、组装,现拟增加挤出、浸锡、注塑等工艺进行生产,外购的PVC胶料是原生塑料,建成后年产电源线****万米。(一)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上杭县佳波污水处理厂处理。(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注塑、押出、浸锡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表*标准;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厂区内监控点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排气筒高度应符合相关标准。(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等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尽量减小噪声对外环境产生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一般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加强资源化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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