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4年11月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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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高端树脂型智能信息识别新材料生产投资一期项目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区一期大道*******深******项目位于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区一期大道*号,租*******#、*#厂房作为建设用地。项目以石蜡、PET塑料膜、EVA树脂、聚酯树脂、溶剂、石油树脂、丙烯酸树脂、萜烯树脂、碳黑、稀土荧光材料为原辅材料,建设年产*.*亿平方米高性能树脂型热转印碳带生产线,主要生产工艺有溶料、分散、研磨、过滤、涂布、包装。*.项目实行雨污分流;过滤网清洗废液作为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外排;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长汀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废气主要为粉尘和有机废气,制墨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处理,制墨、涂布有机废气采用RTO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同*根**m 高排气筒排放。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废油墨渣、废过滤网、清洗废液、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于危废贮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包材料、收集粉尘等一般固体废物按要求妥善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事故应急池应满足重点污染防治区相应的防渗要求。 *.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控措施;建设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和事故导排系统等;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长汀生态环境局备案。 *.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新增SO*:*.**** t/a、NOx:*.***t/a、非甲烷总烃≤*.***t/a。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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