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丰都关于重庆市丰都县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设计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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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丰都县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设计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公告
我局是重庆市丰都县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设计的招标人,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西安绿环******因其拟派项目经理身体不适,无法到岗履行本项目相关义务,自愿放弃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我单位同意其放弃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条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我局不采用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笫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依法对本项目开展重新招标工作。丰都县林业局****年**月*日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公告.pdf 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