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推进家庭健康知识宣传推广工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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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计划生育协会“推进家庭健康知识宣传推广工作”项目单一来源公告发布时间:****/**/********受福建省计划生育协会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推进家庭健康知识宣传推广工作”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推进家庭健康知识宣传推广工作”项目项目编号:FXZB-*******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滢、伍若雪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福建省计划生育协会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号屏东写字楼**层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凌云,****-********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滢、伍若雪,****-********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鼓屏路***号山海大厦**层*#一、采购项目内容*、项目编号:FXZB-********、项目名称:“推进家庭健康知识宣传推广工作”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采购文件第四章。*、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合同包计划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包*“推进家庭健康知识宣传推广工作”项目福建省社会工作联合会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特定条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中相关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购买协商文件时间及地点:****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每天*:**-**:**,**:**-**:**(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购买协商文件地点:******(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号山海大厦南楼**层)。*、协商文件售价:每套 ***元,若邮寄或电子文档,需另加**元,协商文件售出一概不退。******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报名或未购买协商文件的参与者将被拒绝。供应商可直接到******购买协商文件,若有异地购买协商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电子信箱(******),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协商文件发送事宜。二、开标时间:****年**月**日 **:**三、其它补充事宜附*:账户信息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鼓屏支行账号:**** **** **** *****报名购买单一文件及招标服务费账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 **** **** **** **四、预算金额: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