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馆——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成就展展览期间服务保障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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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馆——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成就展展览期间服务保障项目比选公告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年视察海南的重要讲话,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馆——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成就展展览工作方案》安排,我厅将委托第三方配合做好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成就展展览期间服务保障工作。现拟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馆——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成就展展览期间服务保障项目二、实施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为期**天)三、经费预算不超过***.*万元(含税)四、项目内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馆——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成就展展览期间服务保障工作,需做好活动期间的组织、策划、食宿、交通、安全、氛围营造、船型屋搭建和船型屋传承人活态展演等保障工作(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馆——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成就展项目需求详见附件*)。五、申报单位资质(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独立签订合同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资质及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设备和专业人员团队;(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承接过类似项目,需提供合同及相关材料);(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需要截图并提供声明函);(六)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提交材料(一)报价响应承诺函;(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三)单位简介和报价函;(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五)无重大违纪声明函;(六)单位资质证明文件;(七)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评定标准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实施方案和经费预算)。(八)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胶装成册,一式三本及电子版一份。七、评定标准(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二)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硬性条件;(三)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合理制定方案,操作性强;(四)同等条件下报价择低原则。八、报价时间及地点(一)本公告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官网、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上公示*天(自公告之日算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报名。(二)请将相关纸质材料密封,并于****年**月**日**:**前送至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号省政府办公大楼**楼公共文化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处)****办公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恕不接收。电子版材料请报送至hnslwtfyc@***.com邮箱。九、公示方式比选结果将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官网(阳光海南网)上公示*天。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报价。十、签订合同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附件:*.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馆——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成就展项目需求详见附件*??????*.报价响应文件需求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 ? ? ? ? ? ? ? ? ? ? ?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