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加强对电梯井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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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近来,部分责任主体对施工现场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尤其是高层电梯井部位施工安全措施未落实到位,造成施工人员从电梯井内高处坠落,并造成人员伤亡。为了避免伤亡事故的再发生,根据有关规范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电梯井施工作业规定重申如下:一、电梯井口必须设定型化、工具化的可开启式安全防护栅门, 涂 刷黄黑相间警示色。 安全防护栅 门高度不得低于 *.*m,并设置***mm高踢脚板,门离地高度不大于**mm,门宜上翻外开。二、电梯井内应每层设置硬质材料隔离措施。安全隔离应封闭严密牢固。当隔离措施采用钢管落地式满堂架且高度大于**m时应采用双立杆。三、电梯井施工作业要求:*、电梯井内侧模板安装及拆卸。模板工程专项方案中应单独编制电梯井处的模板专篇;操作平台应采用型钢作为主要受力构件,经计算能满足模板滑落时的冲击荷载,且不滑动、不倾覆,表面用硬质材料覆盖整个电梯井平面。*、作业人员必须配备一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设置在可靠的固定点上,能满足人员坠落时的冲击力。*、安全专职人员在电梯井部位施工时必须随时在场监督,施工前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进行技术交底。各方责任主体在日常检查管理中应严格落实以上规定要求,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我站将进一步加强对电梯井施工安全的检查的力度,如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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