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东营市河口区电子政务中心河口区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系统及其运行环境建设监理项目政府采购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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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东营市河口区电子政务中心河口区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系统及其运行环境建设监理项目项目编号:东河国资政采[****]***号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河口区电子政务中心河口区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系统及其运行环境建设监理项目,采购项目预算资金 *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采购品目编码品目名称数量单位主要技术规格要求或服务内容 东营市河口区电子政务中心河口区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系统及其运行环境建设监理项目* 套 自河口区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系统及其运行环境等项目建设起,通过科学的监理方案,对系统及其运行环境等项目建设进行全程监理,正确的控制建设进度、质量等,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二、采购人名称:东营市河口区电子政务中心采购人地址:河口区黄河路**号采购人联系方式:(****)*******三、集中采购机构: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地址:河口区河聚路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联系方式:(****)*******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监理资质,必须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所报项目部具有良好的业绩。五、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下午**时止(正常节假日除外)。获取地点:河口区河聚路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二楼国资中心窗口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制度,符合资格的供应商以自然人的身份交纳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报名人必须与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为同一自然人),获取谈判文件PDF版。六、提交报价文件及证件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时谈判时间:****年*月*日下午**:**时谈判地点:东营市河口区河聚路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谈判保证金:拟参与本次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的企业于谈判之前交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元);开户行:山东东营河口农村合作银行开发区支行,账号:**********************,账户名称:东营市河口区******。交纳谈判保证金时可交纳现金、电汇等,但谈判保证金必须到账后我单位财务出具保证金收据(无保证金收据取消谈判资格)。不按时交谈判保证金的,取消谈判资格。按时交纳谈判保证金后,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无故不参加投标、中途弃标、投标过程中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内容数据大量雷同或有其它明显串通投标行为、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谈判资格且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后不按时领取中标通知书、不按时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无故不履行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且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企业的谈判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安装调试完毕且无其它争议,由采购人出具相关证明后无息退还。未中标者每周周一和周五两天无息退还。七、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李先生电 话:(****)******* ******* 监督及公证单位: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河传 真:(****)*******口区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