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宁乡县人民医院医用分子筛中心制氧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更正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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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宁乡县人民医院医用分子筛中心制氧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政府采购编号:CSXZCG****-***)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事项:*、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资质特殊要求;*、采购文件内容更正内容及日期:一、投标资质要求修改如下:“投标资质:投标人须提供下列合法证件及证明材料:*、投标人一般要求:★(*)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影印件;(*)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影印件;(*)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影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影印件(授权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非本人手写签名的视为无效签字)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特殊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证书影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影印件;(*)本系统设备涉及压力容器安装,投标人须提供特种设备安装资质影印件;(*)本项目设备部分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允许设备供应商与设备安装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特种设备安装资质的须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及联合体各方相应的资质证书影印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及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中心制氧系统须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影印件(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影印件(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影印件、国家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影印件,以及系统授权委托书影印件(生产厂家除外);(*)主要设备(制氧主机、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冷冻式干燥机、各级过滤器、空气罐、氧气罐、氧气纯度监测仪、氧气流量计、中心压力报警系统、氧气增压机、氧气增压储罐)投标人须提供厂家销售授权委托书影印件,或国内代理商的经销(或代理)权证书影印件。注:以上资料需备影印件一份加盖公章交代理机构存档。”二、标书认购时间延长至****年*月*日**:**止(北京时间,下同,****年*月*日至*月*日休息);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上午*:**止;开标时间修改为****年*月*日上午*:**;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止。三、采购文件中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作相应修改,采购文件中的其他修改内容详见修改后的采购文件。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宁乡县人民医院地 址:宁乡县玉潭镇一环路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采购代理机构:******地 址: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北路**号联系人:吴女士 赖女士 邮 编:******电 话:****-******** *********** ***********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