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关于佛山市中医院禅城高新区医院(佛山市禅城区张槎医院)变更名称后继续作为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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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佛山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办法》(佛医保〔****〕** 号)的有关规定,佛山市中医院禅城高新区医院(佛山市禅城区张槎医院)向我局提交变更医疗机构名称申请,医疗机构名称变更为“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医院张槎医院”。经我局审查,同意变更名称后的“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医院张槎医院”继续作为我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特此通告。  附件:禅城区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变更表  佛山市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年**月*日   附件  禅城区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变更表序号机构名称变更项目变更前变更后*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医院张槎医院机构名称佛山市中医院禅城高新区医院(佛山市禅城区张槎医院)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医院张槎医院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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