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鹤岗绥滨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绥滨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已由绥滨县发展和改革局(绥发改发[****]**号)批复建设,招标人为绥滨县人民法院,资金来源为国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工程的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建设地点:绥滨县绥滨镇松滨大街西段南侧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的室内外装饰装修;合同估算价:约为***万元;计划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招标范围:室内外装饰装修;*.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资质;有施工过同类规模施工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凡有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详细地址为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室。同时登录黑龙江工程招标投标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需带以下原件及A*纸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本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证书(注册建造师、工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其中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出具的不拖欠工资证明;(*)省外投标企业须有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的进省投标手续。*.招标文件的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年**月**日起,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在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购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二号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绥滨县人民法院联 系 人:付彦海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鹤岗市恒泰建设工程******联 系 人:孙立芹电 话:****-*******报名地址: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 系 人:胡宗义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