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第2012-00749号信息--上海市路政局徐浦大桥运行管理、养护维修工程招标文件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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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根据《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第****-*****号信息--上海市路政局徐浦大桥运行管理、养护维修工程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hcg**-***** )的规定,现对以下内容进行补充修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六条资质条件要求,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条“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中新增“具有干线公路日常养护业绩的养护企业(须提供项目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与复印件),各投标报名单位在资料查验时须同时带上干线公路日常养护项目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与复印件。除上述内容补充修改后,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和要求不变。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