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浦上海市黄浦区财政局办公大楼2013年度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用户单位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投标供应商对下列项目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一、项目概况*、项目编号:HPZFCG**-******、项目名称:上海市黄浦区财政局办公大楼****年度物业管理项目。*、采购内容:上海市黄浦区财政局的房屋本体维修养护、保安、保洁、绿化等物业服务(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物业地址:斜土路***号。*、服务期:****年*月*日-****年*月**日。*、项目预算:***万元人民币。二、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服务团队;*、物业企业资质二级(或以上);*、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到上海政府采购网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中小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投标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请见招标文件;*、福利企业按相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三、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物业资质证书;*、以上证照原件经核对后即刻发还,另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四、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双休日除外)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号***室(近广东路)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资质校验通过的供应商可带移动存储介质到采购中心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五、现场踏勘;踏勘安排:初步定于****年**月**日下午*时**分,请供应商派代表于斜土路***号集合,由用户单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六、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于****年**月**日下午*点整之前以书面传真的方式向采购中心提出,传真号码:********,由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统一解答。七、招标方以传真形式或召开答疑会的形式发布澄清纪要,招标方发布澄清纪要的时间为****年**月**日下午*点之前。八、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周二)上午**:**(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九、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四川中路**号***室。十、开标:****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整于四川中路**号***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十一、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地址:四川中路**号室联系电话:********联系人:黄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