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宁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所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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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受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委托,对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所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向社会发布采购信息,欢迎广大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采购编号:ZC********项目名称: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所需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项目概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拟选择*家中标供应商,服务期为*年。(*)物业管理服务范围为:长宁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由主楼,东、西辅楼及办公楼组成。其中:审判大楼地上 *层,地下*层;辅楼为地上*层;办公楼为地上五层。总建筑面积约*****平米。(*)本院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保安、保洁、工程维修;保安主要包括:维护院内正常秩序,日常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停车管理,办公家具及物品的日常搬运等。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所规定的条件;*、投标人需具备物业管理企业壹级资质或以上,具备自行招聘安保员资格;*、近*年有良好的类似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业绩,近*年从事过*个或以上、每个面积不小于*.*万平方米的行政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的成功案例。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周二),上午*:**—**:**,下午**:**—**:**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天山路***弄*号楼*楼***室、***室,近芙蓉江路)现场考察集合时间:****年**月**日(周三)上午**:**现场考察集合地点:长宁区人民法院大门处(虹桥路****号,近广播大厦)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周三)下午**:**投标及开标地点: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供应商应当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办理信息登记(详见***.******.***.gov.cn);*、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计算机U盘(以备复制数据);*、提交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物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近*年类似业绩清单(内容包括业主名称、业绩概况、合同金额、核实电话等信息,业绩清单对应资格要求、篇幅限*页以内)等资料各一份,前述资料的每一页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只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投标,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其他: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联 系 人:李玲珠、陆婷文联系电话:********、********联系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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