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和平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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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采购人的委托,天津市和平区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中心将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被行政处罚且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成交结果无效。)。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PZC-J**-***)。二、项目内容和要求:(本项目拒绝提供进口产品,所供货物含安装调试,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文件)。三、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二)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分支机构,且通过最近的工商年审。(三)法人代表授权书(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开标当日,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四)谈判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复印件应在年检有效期内)。(五) 谈判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说明。(六) 谈判供应商应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加盖本单位公章。(七)谈判供应商应提供“全新原装正品承诺书”加盖本单位公章。(八)谈判供应商所投货物应为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承诺书加盖本单位公章。(九) 谈判供应商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年*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或****年*月至*月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十)谈判供应商提供****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属****年*月*日起新注册的企业,应提供验资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开标前*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十一)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投标产品,须具备*C认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四、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年**月** 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分;下午**时至**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中心,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号***室(谈判文件为电子版请供应商自带U盘,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复印件应在年检有效期内)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五、相关技术咨询:联系人:常洪江,联系电话:***********,勘察现场时间:****年**月** 日上午*时,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路**号。 。六、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年**月**日上午*时前在天津市和平区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中心,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号一楼会议室。七、谈判时间及地点:****年**月** 日上午*时整,天津市和平区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中心,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号一楼会议室。八、本项目不收取招标(谈判)文件费用及成交服务费。九、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和平区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中心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号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电话:***-********联 系 人:王先生、赵先生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和平区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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