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象山县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高清智能化建设监理服务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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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就象山县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高清智能化建设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一、采购编号: ****XSZFCG***G二、补充事项: 象山县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高清智能化建设监理服务项目第二部分投标方须知补充修改如下:*、评标办法第*点,“企业注册在项目所在地或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分支机构,得*分,没有不得分。”更改为“企业注册在宁波或在宁波设有分支机构,得*分,没有不得分”。*、评标办法第*点,“拥有工程咨询资质的加*分”更改为“拥有通信信息专业咨询资质的加*分”。*、评标办法第*点,“经国家工信部注册成功并经公告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人员。(以国家工信部资质办网站http://***.******.***.cn公告为准)数量≥**个,得*分;数量≥**个,得*分。”更改为 “参加本项目的经国家工信部注册成功并经公告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人员(以国家工信部资质办网站http://***.******.***.cn公告为准)数量≥**个,得*分;数量≥**个,得*分。”*、评标办法第*点,“有项目监理动态管理软件的得*分。”更改为“有项目监理管理软件的得*分。”*、本次象山县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高清智能化建设总造价为****万元。*、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更改至****年*月*日**时**分。其他事宜不变,本次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特此公告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采购机构: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张海敏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象山县丹峰西路***号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