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遵义市东城•百合公寓经济适用住房二期一标段施工招标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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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标 公 示工程名称遵义市东城·百合公寓经济适用住房二期一标段招 标 人遵义******代理机构贵州******开标时间****年**月**日**:**开标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汇川区南京路城上城六楼)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商务分: 总分:**.**项目经理:廖治云报价:*********.**元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商务分: 总分:**.**项目经理:沈伟敏报价:*********.** 元第三中******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商务分: 总分:**.** 项目经理:聂绍昌报价:*********.**元公示期****-**-**至****-**-**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